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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找绍兴要债公司向单位讨债吗?

2021-6-7 11:21:03      点击:
      个人能找绍兴要债公司向单位讨债吗?单位为了拓展业务向员工借款20万,月利息2分,绍兴某医疗装备公司与债权人马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医疗装备公司聘请马某为上海地区经理,代理单位在上海市的销售业务。该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还对劳动报酬、工作职责等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


      债权人马某因自己医疗装备公司为拓展市场销售业务需要,马某个人借款给自己单位20万,单位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今绍兴某某公司借到马某现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还款期限6个月内,月利息2分。”马某个人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20万元借贷给了医疗装备公司。6个月到期后,医疗装备公司20万本金与利息一直不愿意归还。

      债权人马某委托绍兴要债公司,要求绍兴医疗装备公司归还欠款,而绍兴医疗装备公司则认为款项系马某去上海发展业务开支费用,单位借马某个人钱已被马某几人在上海花光。业务没有任何发展,单位拒绝付款,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马某多次讨要没有结果,马某只好委托绍兴要债公司。


      绍兴要债公司认为,该双方债务纠纷争议焦点为涉案20万元款项的性质认定。根据委托人马某提交的借条,借款人绍兴医疗装备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绍兴要债公司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绍兴医疗装备公司向员工个人借款,债权人马某有借款证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


      绍兴收债公司从委托方马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及财务凭证,单位向马某个人借款,虽然该行为发生在马某任职期间;绍兴要债公司依靠欠款证据,欠款单位应该归还马某个人借款,双方争议款项为借贷,并非员工借支行为,在绍兴要债公司协调下,绍兴医疗装备公司归还了马某个人全部欠款及利息。


      绍兴收债公司提醒:单位向员工借贷,必须依法归还欠款,属于民间借贷。不是单位给个人借支行为。绍兴要债公司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借支是单位内部财务行为,是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预支一定款项用于办理单位事务,在办理完毕后据实报销的一种行为。


      借支属于单位内部事务,基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产生。因此,绍兴医疗装备公司向马某出具借条,月利息2分。根据马某银行转账记录的证据,应当根据该笔款项实际用途跟借款人马某个人无关。对于款项用于办理公司事务的行为人员,应当定性为内部借支关系,与放款人马某没有关系,双方只是劳动关系,借贷关系。单位向个人借款开支,与债权人马某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绍兴要债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绍兴医疗装备公司归还马某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