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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收债公司:帮助讨债会犯法吗?

2021-8-19 11:43:29      点击:
绍兴收债公司:帮助讨债会犯法吗?

      绍兴收债公司:帮助讨债会犯法吗?正规收债公司案例: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债务纠纷案例,欠款人拖欠钱不还的行为让我们也是感到头疼与无奈。如果要讨回欠款,还是采取法律解决。这对债权人也是一个深思的问题,要是方式处理不对,结果反而适得其反。       


现如今是法制社会,在讨债路上一定不要越过法律底线进行,按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权利。实施自力救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只能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实施;


      2.只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


      3.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切勿滥用违法行为维权,对个人而言往往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是芝麻还没有捡到就丢了西瓜,得不偿失的;而对整个社会更 容易滋生以暴易暴、弱肉强食的不正常价值观。   


我们在解决债务纠纷,一定要依靠法律维权,这也让更多人要有法律意识观点,有关部门也要不断完善对公力救济体系,促使社会和谐发展,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体系。   


不可转让的债权包括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债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有些债权不能够转让,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有:   


      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目前,有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转让协议中设置了禁止转售条款,目的在于防止购买者炒作债权,通过对债权再度转让获取商业利润。   


      有观点认为,如果受让人再度转让,其转让属无权处分,笔者认为应从另一角度进行认识,因受让人既已经取得债权,虽双方对于再行转让有限制,但限制并不意味着剥夺债权,受让人再行转让的行为对出让人构成违约,除非受让人为恶意,再次受让人仍可取得债权。主张第三人为恶意的,应负举证责任。但如果债权转让合同有禁止转让的记载时,推定第三人为恶意。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